刘国平,法律本科,1999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现为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。曾办理过许多疑难、重大案件。经过多年的法律专业系统学习、实践锻炼、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执业中秉公无私、干练果敢。在刑事辩护、房地产、企业破产、改制、医疗纠纷、劳动争议、交通事故、行政诉讼等领域均有成功业绩。擅长做企业、政府法律顾问及刑事辩护、民商案件代理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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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都市报:捅死强吃霸王餐的人 他有罪吗
发布时间:2011.08.11  浏览次数:

捅死强吃霸王餐的人 他有罪吗

该案中院开审,被告人是否属正当防卫成庭辩焦点

类别:社会民生   浏览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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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版次:DA20   版名:东莞读本 城记   稿源:南方都市报   2010-04-29
作者:卫学军 方光明 原创   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

摘要:因不堪多次被吃霸王餐,面对暴力相逼,烧烤档主的弟弟林振祥挥刀反抗,导致3人一死一重伤一轻伤(本报2009年10月25日曾报道)。昨日,该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检方认为林的行为属防卫过当,应该追究相应刑事责任。而林振祥的辩护人则认为是正当防卫,为林作无罪辩护。

 

(南方都市报  www.nddaily.com 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 南都网)

    公诉人认同林振祥有自首情节。 南都记者 方光明 摄

    因不堪多次被吃霸王餐,面对暴力相逼,烧烤档主的弟弟林振祥挥刀反抗,导致3人一死一重伤一轻伤(本报2009年10月25日曾报道)。昨日,该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。检方认为林的行为属防卫过当,应该追究相应刑事责任。而林振祥的辩护人则认为是正当防卫,为林作无罪辩护。

    ○事发吃了300多元烧烤不肯给钱

    林振高是广西浦北县人,每天下午4点左右,他就在东莞市东城区石井市场江厦购物广场门前支起帐篷,摆上烧烤炉,卖一些烧烤和啤酒。弟弟林振祥曾在东莞一些工厂打工,做保安时练过格斗技能,后来出来帮哥哥卖烧烤。

    去年10月23日晚上8时左右,烧烤摊陆续来了十几名年轻男子,这些人曾经一次吃了200多元不给钱。为了安心做生意,林振高曾交待弟弟要忍耐。当天晚上11时30分左右,这群年轻人一共消费了300多元,林振高上前结账,其中一名男子说下次再给,林振高坚持要他们给点成本钱。

    混乱中尖刀刺死一人伤两人

    看到这群人想闹事,弟弟林振祥准备打电话给市场管理处,其中一人上来把林振祥的电话打掉。一名男子拿起一个空啤酒瓶,朝林振高头上砸去,并拿起砸碎的啤酒瓶刺向林振祥,后者用手挡了一下,手被划伤。

    林振高说,三名男子一起围攻他的弟弟林振祥,为求自保,林振祥顺手从身后的烧烤炉上拿起削鸡肉的尖刀胡乱刺去。混战中,一名男子被刺中躺倒在烧烤摊旁边,还有两人被刺伤,其他人见状都跑了。

    林振高回忆,他见弟弟捅死了人,就劝他快逃,林振祥却大喊自己手机没电了,找人报警。不久,警方赶到,林振祥被东城公安分局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。

    ○求情哥哥口述请求书20摊主签字

    林振祥被批捕之后,林振高开始为弟弟四处喊冤。他自己口述找律师代写了一份请求书,然后又到石井市场周边摊位寻找曾被那些混混欺负过的人,让他们在请求书上签字帮弟弟求情。林振高说,有很多摊主主动要求签名。最终,在请求书上有20名摊主签字“画押”。

    采访中,有便利店老板表示,这些人不给钱还好,给了钱便说买的东西是假的,要“以一赔十”,稍不顺从便打人砸店。被林振祥刺伤的陈某、谭某等人被警方刑拘,后被检方以寻衅滋事罪起诉。

    庭审

    旁听小摊主慨叹代价太大(南方都市报  www.nddaily.com 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 南都网)

    昨日林振祥故意伤害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,哥哥林振高等家属到庭旁听。林振高表示弟弟当时没有其他选择,应该是正当防卫,“相信法律会公正判决”。庭审时,也有在石井市场讨生活的摊主到庭旁听,有小摊主表示,现在石井市场算是安宁了,但以“这种方式换来安宁,代价未免太大”。该案审理了4个小时左右,法官称待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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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防卫过当或正当?

    控方:被告人生命安全未受威胁

    庭审中,公诉人首先肯定了林振祥在案发后呆在原地没有逃跑,庭审时也没有翻供,建议法院认定林振祥具有自首情节。具体到林振祥的行为,公诉人认为林振祥的行为是防卫过当,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公诉人表示,虽然叶某等三人吃霸王餐不给钱,甚至还寻衅滋事,但这些没有威胁到林振祥及其哥哥的生命安全。从后果来看,林振祥、林振高所受都是轻微伤,整个过程中没有生命危险,而叶某、陈某、谭某等三人却分别被捅5刀、7刀和3刀,并造成了一死一重伤一轻伤的严重后果,可见林振祥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。

    辩方:他不懂怎么才是“恰如其分”

    林振祥的辩护人、北京市王玉梅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律师刘国平回应称,林振祥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应该无罪释放。刘国平表示,不应该从此时对双方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看是否属于正当防卫,应该看当时叶某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性质。

    刘国平说,林振祥只是普通农民,生活在社会最底层,他不会、不懂、不了解如何进行正常防卫才是“恰如其分”的程度。“难道要等叶某等人至少把林振祥刺成重伤林振祥才可以拿刀防卫?那还有命防卫吗?”刘国平认为,当时林振高的头部被砸,叶某等三人拿碎啤酒瓶先刺伤林振祥的手,后准备进一步攻击,正常人都会觉得当时有生命危险,才会拿起刀反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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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何追赶被害人?

    控方:追赶近百米防卫无节制

    公诉人还提到,在正当防卫中,一个关键的要件是不法的侵害行为正在发生。

    本案中,林振祥持刀反抗后,叶某等人立即四散离去,可以说是中止了侵害行为,而林振祥还追赶了近百米远,对其中一人劈了一刀,并用脚踢了另一人,是属于无节制的防卫行为。

    辩方:多次供称追赶只为抓人

    对于林振祥持刀追赶被害人,刘国平说,林振祥曾多次供称他追上去是为了抓三人中的某一个去公安机关,而不是为了伤人。林振祥曾供述,他追上去的时候是拿刀从上往下劈被害人,而从法医鉴定来看,被害人受的重伤均是被刺或被捅的,可见被害人在烧烤档旁已经被伤得很严重,林振祥追上去没有加重被害人的伤害程度。(南方都市报  www.nddaily.com 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 南都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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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何要拿刀反抗?(南方都市报  www.nddaily.com 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 南都网)

    控方:同样情境有不同选择

    公诉人表示,当时林振祥跟哥哥林振高面对的是同样情境,但两人选择截然不同。

    林振祥选择拿刀反抗,而林振高则是选择拿木棍,刀可杀人,木棍一般只会伤人。

    辩方:被三人围攻急于自卫

    对此,刘国平回应称,当时林振祥被三人围攻,身后是烧烤档,正常来说不可能出去找木棍,而是拿身边的水果刀。刘国平说,若林振祥意在杀人,为何把陈某踢倒在地后,没有拿木棍将陈某打死,可见其在烧烤档口旁意在自卫,追出去意在抓人。

    本版采写:南都记者 卫学军

(南方都市报  www.nddaily.com 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 南都网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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